一、總則
1.為進一步加強團委會內部管理,規(guī)范團委會成員行為,明確各部責任,高效、合理的提高團委會干部素質,特制定本規(guī)定。
2.團委會干部應樹立高度的主人翁責任心,努力工作保證質量,按期完成上級交給的各項任務。
3.全體團委成員應當自覺遵守各項規(guī)章制度,按照有關準則規(guī)范約束自己的言行。
二、規(guī)章制度細則:
第一條:政治立場鮮明,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遵守國家法律、校規(guī)校紀。遵守本工作說明書及相應規(guī)章。
第二條:熱愛團委工作,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質及工作作風。團結一致,工作相互支持、幫助,堅持工作原則,服從大局,服從組織安排。
第三條:實行崗位責任制。書記團必須負責每學期的工作計劃,對各項活動進行監(jiān)督指導,同時做好協調工作,把握團委會的發(fā)展發(fā)向。團委會各部門實行部長責任制,各部部長必須對各部門的工作進行統一規(guī)劃安排。所有成員切實履行自身職責,并有義務協助和支持其他部門開展工作。
第四條:團委會成員應實事求是,忠于職守,嚴禁利用職務之便謀取私人利益,不得泄漏內部會議未形成決議的事項,否則經調查核實,視情節(jié)輕重給予相應處理。
第五條:團委會成員常規(guī)管理辦法(即例會制度、檔案管理制度、財政收支制度、績效考評制度、獎懲制度)工作依照具體操作認真執(zhí)行,任何個人部門不得干預,但有對結果提出不同意見并要求解釋說明的權利。
第六條:團委會成員實行公開招聘和組織推薦相結合的原則,根據工作表現與綜合測評采取淘汰浮動制,保持團委學生會機體活力。
團委會部門及干部考核制度(試行)
為了進一步提高院團委各部門工作的質量和效率,加強干部隊伍建設,提升干部工作能力與素質,促進團委會工作順利開展特別定考核制度如下:
干部考核制度
一、總則
1、 干部考核按月未小評,期未總評的方式進行;
2、 要根據工作表現結合辦分室工作資料記載,由書記團成員進行月未小評;
3、 月未小評=基本分—扣分+加分(注:基本分為100分)
4、 根據個人月未小評成績綜合素質情況,由書記團成員,團委副書記進行期未總評;
5、 期未總評根據月末小評成績,綜合考核。
二、細則
(一)、扣分制度
1.各項會議遲到、早退扣3分/次,無故缺度扣5-10分/次;
2.不遵守會議紀律。扣2分/次;
3.值班人員遲到、早退扣2-5分/次,無故缺度扣3-10分/次;
4.值勤班人員在辦分室大聲喧嘩,影響 他人的正常工作和學習,扣2-5分/次;
5.值勤班人員要親自在值勤班紀錄本上簽名,并認真做好值勤班情況的登記,否則扣3-6分/人;
6.由于值勤班人員保管不當,致使辦公室分共財產被損壞,扣4分/次;
7.值班人員沒有認真打掃辦分室衛(wèi)生扣2-5分/次;
8.沒有按時上交個人材料或部分資料,扣2-5分/次;
9.工作時,由于干部的不負責任,造成負面影響的,酌情拭中分(3-5分/次);
10.舉辦各項活動不服從組織安排扣2-5分/次;
11.不按時參加院團委會內部組織上的各項活動家扣2-5分/次,無故缺度扣4分/次;
12.未按計劃完成工作,部長扣4-10分/次,副部長扣3-10分/次數;
13.公共場所行為不當(吸煙、酗酒、賭博、講臟話)酌情扣分(2-5分/次);
14.由于 個人的疏忽影響全局工作的,酌情扣分(4- 5分/次);
15.注重自身素質、嚴肅紀委不傳謠,對造成不良影響的酌情扣5-10分/閃;
(二)、加分制度
1.參加院、系各項比賽的加3分/次,榮獲院三等獎的加5分/次,榮獲院二等獎的加6分/次,榮獲院一等獎的加8分/次;榮獲系三等獎的加4分/次,榮獲系二等獎的加5分/次,榮獲系一等獎的加6分/次;
2.以學校的名義參加省、市級的活動并取得前六名(包括第六名)分別加6-11分/次;
3.工作成績突出,經民意投票獲半數同意票數以上的視情節(jié)加5-8分; 在月小評中,排名前三位的給予加分; 注:第一名加3分,第二加2分:第三名加1分;
4.在會議或工作中能經常提出建設性的建議,視情況在月小評中加1-2分,若建議被采納加2-5分/次;
5.向新聞社,廣播臺投稿,視情況加2-3分,采納一篇,視文章長短和創(chuàng)造性的比重,在月小評中加2-5分/篇;
6.對積極維護學院名譽,主動或協助制止不良風氣行為的酌情加4-8分/次;
部門考核制度
一、總則
1.部門考核按月末小評,期末總評方式進行;
2.辦公室根據各部門開展工作的情況以及各項工和開展的原始資料進行月末小評;
3.月末小評=基本分—扣分+加分(注:基本為100分);
4.團委副書記根據各部門的月末小評成績,綜合有關情況,進行期末總評;
5.期末總評分=月末小評平均分+加分。
二、細則
(一)、扣分
1.各部門未在規(guī)定時間填寫本月工作總結及下月工作計劃,不交者扣5分/次;遲交者扣2分/次;
2.各部門在未規(guī)定期限將考勤情況上交扣2分/次;
3.各部門未在活動開展前10-20天(根據活動情況)將活動計劃交各分管工作負責人扣3分/次;
4.各部門未在活動開展后5天資將活動總結、開支結算表交辦公室扣5分/次
5.各部門在召開部門會議時,未履行會議程序(詳見會議制度),扣3分/次;
6.各部門未按時完成計劃的工作,扣5分/次;
7.各部門不服從組織安排,酌情扣分(4-10分/次)
8.各部門在檢查工作時或召開例會時,未戴工作牌,扣3分/次;
9.各部門在安排工作時,由于個人疏忽而影響整體工作的酌情扣個人分(4-8分/次)
(二)、加分
1.各部門月未小評連續(xù)3次前三名加5分/次,連續(xù)2次前三名加10分/次;
2.部門開展活動方案被采納的加2分/次;
3.經書記團評定對學院、團委會有突出貢獻的部門,酌情加3-10分/次;
4.各部門積極組織開展各項特色活動,視其影響及達到效果,酌情加3-5分/次。
共青團江西工商學院委員會